形式定義:
(一)華文俳句無題,分兩行書寫。兩行為自由文句形式,無字數限制,通常為一長一短。
(二)俳句中須有「季語」,即表示季節的詞語。季語位置可在第一行或第二行。
(三)新詩路(微詩小集屬新詩路分社)提倡的華文二行俳句,一首俳句中要求只用一個季語。
(四)俳句第一行和第二行之間斷句,即日本俳句所謂「切(きれ,kire)」。其中一行寫一個場景,另一行寫一個意思可以相關的詩句。稱之為「二項對照組合」。二者一重一輕,一主一次,由其間的相互關聯、襯托、張力來營造一個詩意世界。
寫作俳句時須遵循下列三大原則:
(一)“吟詠當下、截取瞬間”只寫現在,不寫過去或未來,並應注意敍述語境其時間跨度問題。
(二)“吟詠具體的事物”不寫思維,不寫格理,避免抽象。
(三)“精到簡練”因為華文二行俳句的特質接近於現代詩。
其他規則細項(陸續補充增加)
(1)少用不必要的修飾性形容詞副詞。一首中控制動詞數為一個以下,且盡量避免使用「在(動詞)著」句式。
(2)不用人稱代詞。
(3)不用擬人手法。
(4)季語必須用寫實義,不可延伸為象徵義。
(5)讓實景自己說話,少用比喻修辭格寫作,除非該比喻確實夠新穎奇妙。但運用時也只能用明喻。